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镇街改革部署安排,济南市牢固树立重基层抓基础的鲜明导向,以“做实党建统领、做强镇街龙头、做优社区网格”为方法路径,以强党建、优机构,增编制、扩权限,转职能、减负担“一强三增两减”为主要措施,初步构建起优化协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一、强党建固根本抓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选取历下区姚家街道作为试点,强化镇街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在镇街建立“工委+专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镇街、村居党组织条块统筹功能。在原有镇街党(工)委的基础上,吸纳辖区有代表性的单位、企业和“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组成镇街“大工委”,协调抓总,统筹决策。在执行层面,组建基层党建专委、社会事务专委、城市管理专委、社会治理专委、经济发展专委等“五大专委”,对口认领镇街“大工委”决策事项。 既有效对上承接党委政府部署的任务,又及时回应人民的诉求,体现“党建引领、联动融合、重心下移、集成共享”的总体思路,突出镇街“上对部门、中连企业、下接社区(村)”的角色定位。
二、优机构增编制扩权限,构筑基层管理体制框架
(一)调整优化基层管理机构
按照大部门制、扁平化、高效能原则,综合设置“七办五中心”。依托网格机构扩大管理服务半径,实现管理无死角、服务全覆盖。
一是调整理顺镇街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主体架构,在改革中实现上下贯通、运转有力。在管理体制上,最大程度实现一项工作由一个机构承担,减少职能交叉重叠,避免推诿扯皮和履职缺位。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打破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设置机构的传统思维,将镇街内设机构整合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7个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方面,对应服务群众的主要事项,整合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5个中心。通过镇街机构重构,推进了基层政府治理理念、行政流程的转变,提高了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推动多网融合实现共治共享。以党建网格为基础,整合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城管、生态环境等各种资源力量,构建各方联动更加紧密、源头治理更加有力、服务管理更加精细的网格服务管理新模式。通过多网融合,将管理服务机构延伸至楼宇、住户,利用集成的资源力量,主动发现解决问题,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二)充实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力量
针对镇街编制总量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在市级权限内,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实行“1+5+N”派驻执法体制,有效充实了基层人员力量。
一是加大编制调剂倾斜力度。结合镇街改革,共向镇街调剂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1077名,充实镇街人员力量,增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拓宽了人员成长进步渠道,调动了基层干部积极性。
二是实行编制动态调整。重新核定镇街编制,探索建立了基础保障、动态调整、重点项目倾斜三种编制管理制度。根据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机动调整,强化重点项目工作力量,实现了编制资源与镇街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有机匹配,有力推动了基层重点工作落实。
三是统筹镇街执法体制改革。在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镇街设立派驻执法中队的基础上,按照“区县属、镇街管、镇街用”原则,在镇街实施“1+5+N”派驻执法体制,即设置1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司法等5个部门派员常驻,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部门明确专人、随叫随到,将所有“条条”职能落实到“块块”。同时,将90%左右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镇街执法人员平均达到20名,较好地满足了基层管理需求。
(三)有序扩大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镇街实际有序扩大管理权限,推进“一次办成”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完善“就近能办”的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放权力度。结合实际,对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放权近200项,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权力事项,委托镇街辖区内的经济开发区行使。启用行政审批服务局“2号公章”,基本实现了权限内“园区的事情园区办”。
二是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镇街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依托综合、统一、集中的便民服务平台推动落实。一方面,抓好“一站式办理”,镇街自身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承担的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这个平台,推动审批和服务的内部流程精简再造。另一方面,以便民服务平台为圆心,在村居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站,将商事登记、社会事务以及水、电、暖、气等均纳入便民服务站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三是调整考核评价导向。为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问题,变自上而下考核为自下而上考核,通过“对上考核”实现“对下负责”。镇街对部门的综合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30%,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重不低于60%,增加了镇街的话语权,促进了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三、转职能减负担强保障,满足基层履职需要
(一)弱化经济职能,突出公共服务主责
推动镇街把工作重心由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
一是明确镇街职责定位。对镇和街道的经济工作重新做了区分:镇的经济工作重点是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街道工作重点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方面,逐步淡化直至取消经济发展职能,转向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如历下区全部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
二是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区县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办理。确需由街道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由职能部门作出专项说明,并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办事流程、完成时限等,书面征求镇街意见,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是调动社会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以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为总体框架的新型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市场手段提高了民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
围绕“编清单、严准入,促协作、强管理,建机制、优考核”全流程,以清单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抓手,开展了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
一是聚焦“属地管理”界定难问题,精细化打造清单。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明晰各级责任、强化协调配合为目的,编制了《济南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纳入自然资源等10个领域,共81项事项,力求做到应纳尽纳。
二是聚焦操作流程规范难问题,颗粒化打造“流程图”“说明书”。将清单事项进行“颗粒化”分解,把基层一线可能遇到的监管情形逐一列出,实现清单事项运行流程、类别、名称、主体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监督执法依据、问题描述、网格监管、街道综合管理、区县部门监管执法等的“十统一”。
三是聚焦联动机制畅通难问题,互利化打造响应平台。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机制,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为基础,搭建精准“响应”平台,镇街对于日常巡查发现的、依法无权处理或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突发事件等,通过平台向区县职能部门“呼叫”。区县职能部门快速响应,及时与镇街联动,共同解决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响应”平台。通过联动机制、平台建设,实现了实时分析、自动派件、按件考核、留痕记录、办结反馈等全流程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