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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7-10-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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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新华网 2005年3月14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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