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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机构
时间:2019-01-18              字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办公厅内设研究室、秘书局、联络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10个专门委员会,下设若干办事机构。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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