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探索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嵌入巡察审计全流程,形成“巡审融合同步、问题整改闭环、长效机制护航”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效。
  一是织密监督“一张网”。组建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组,将机构编制核查与巡察审计任务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查资料、核数据、访人员,重点核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实有情况的匹配度。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横向对接巡察审计部门获取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重点,纵向联动实名制管理科、机构编制效益评估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局等科室,动态监测机构编制运行情况,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督体系。
  二是拧紧责任“螺丝钉”。针对巡察审计中发现的“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违规新设机构、超职数配备人员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向被巡察审计单位递送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同步督促提交佐证材料;对超时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协商延期+明确责任人+下发督办单”方式压实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跟踪核验整改问题,杜绝“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巩固巡察审计成果。
  三是打造治理“新引擎”。以巡察审计融合为契机,梳理督查中发现的共性、苗头性问题,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法规体系,筑牢制度“防火墙”。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实战练兵提升专项巡察组人员业务能力,打造懂编制、会审计、善监督的专业队伍。做好监督效能迭代升级,利用数据比对、动态监测等手段提升巡察审计的精准度与效率,推动机构编制监督从“人工核查”向“智慧监管”转变,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拟稿人:梁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