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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修订出台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时间:2014-10-30              字体: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精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制度建设的整改落实要求。近日,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结合近年来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程序的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对省编委工作规则作了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在结构内容方面分为编委组成人员、编委主要职责、编委会议制度、工作权限和程序、文件签发、其他事项等6个部分,在编委工作权限和程序方面分4个层次进行了重点明确。

  《工作规则》以2008年省编委工作规则为基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我省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制度办法,以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制度、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的总结和细化,做到了不断规范完善,总体上保证了原制度的延续性、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了云南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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