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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编办“三注重”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时间:2018-03-05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水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编办以“奉法者强”为指引、以机构编制法制化为目标、以依法治编为抓手,力挺机构编制管理“红线”,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是注重夯实知法守法的基础,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正确理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学习读本列为全办干部强化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的必读篇目,同时要求机构编制干部精读机构编制各项业务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全办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定期召开全员参与的专题会议和各科科室随时召开业务学习会议,交流学习心得、探讨落实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正确理解,提高合理运用的能力。

  二是注重践行依法治编理念和方法,把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关键。通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要以法制思维指导工作,严格以法律为依据,解决编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遵章办事、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水平。立足岗位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三是注重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监管,树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干部、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互相联动,共同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和科学化。积极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编”要求,通过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和不定时抽查,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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