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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新泰市“四轮驱动”推进“依法治编”
时间:2015-04-16              字体:       

  山东省泰安新泰市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四轮驱动”提速加力,强力推进“依法治编”。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学法知法用法。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手册》等知识读本,采取普法专栏、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定期学法、会前学法等方式开展学法活动,重点学习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有章可循。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簿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完善“五个一”学习制度和机构编制十项工作制度,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切实依法办事。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梳理各科室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依据、范围和要求、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办机构、流程图等具体细节。对机构编制管理事项预报审批,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编、出编备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等各项业务工作编制了办事指南,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办事效率,更有助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在编在岗、领导职数配备、实名制管理、编外用人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与经济责任审核相结合,实行“双责联审”,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增进机构编制纪律和责任意识。(宁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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